1998年3月29日,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步入中外记者招待会会场时,响起热烈的掌声。
当有记者问及住房制度的改革时,朱总理作了如下答复:
住房的建设将要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,但是我们必须把现行的福利分房政策改为货币化、商品化的住房改革,让人民群众自己买房子。
紧接着,朱总理宣布:
“整个房改方案已酝酿了三年多。我们准备今年下半年出台新的政策,停止福利分房,住房分配一律改为商品化。”
朱镕基总理的话,宣布了“福利分房”时代的终结。从此,中国的住房分配,完全走上了商品化的道路。
1998年,成为中国房改进入实质性阶段的一年。
“福利分房”到底从什么时候结束呢?朱镕基所说的“准备今年下半年出台新的政策”,曾引起误解,以为“福利分房”到1998年上半年为止。
众多新闻媒体以“七一开始货币分房”为大字标题进行报道。于是,各地纷传1998年7月1日是停止“福利分房”之日。
这么一来,各地纷纷争上“福利分房”的“末班车”。一时间,出现极为“繁忙”的景象。
在北京,三环之内的商品房,一下子被各单位一抢而空!
1998年7月,国务院发出《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》。
通知要求,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,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,具体时间、步骤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。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,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。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:职工工资、住房公积金、个人住房贷款以及有的地方由财政、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。要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。到1999年底,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应不低于百分之五,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。要继续按照《房委会决策,中心运作,银行专户,财政监督》的原则,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。
通知指出,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。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,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,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、租赁市场价格商品住房。住房供应政策具体办法,由市(县)人民政府制定。
这一通知的下达,人们开始明白,朱镕基所说“今年下半年”结束“福利分房”,是指1998年年底。于是,“末班车”的紧迫程度稍有缓解。这样,1998年下半年,成为各地“福利分房”的高峰期。
1999年终于来临,中国的“福利分房”终于一去不复返!
那么,朱镕基总理所说的“我们必须把现行的福利分房政策改为货币化、商品化的住房改革,让人民群众自己买房子”,其中“货币化”又将如何实行呢?
广州先行一步,在1998年3月1日起,便开始试行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。以科员的标准为例,每月住房补贴280元。也就是说,如果夫妻都是科员,每月住房补贴为560元,一年总共6720元。
对于这样的住房补贴,很多人以为太低,因为夫妻一年的住房补贴,也只能买一两平方米的商品房。
也有人以为,这样可以了。嫌少的人,是以“福利分房”的习惯眼光看住房问题。一个家庭的住房,应该花10年到20年的时间分期付款买下来。在住房补贴之外,自己还应拿出一部分钱。这样,大体上是可以在10年至20年之内买下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。